2024年3月5日 星期二

新園鄉

約三百六十年前,福建龍溪人黃上房、蕭發現、王非、鄭光殿等四人,率領二十餘人,定居於本鄉現址之西北方下淡水溪(高屏溪)邊,開拓原野成園,務農為業,故名之為新園。
1920年實施街庄制度,同時變更行政區域,從原有之九庄(五房洲、烏龍、崁頂、力社、洲仔、過溪仔、仙公廟、田洋仔、瓦磘仔)合併為新園庄,至1945年改庄為鄉鎮制度,故改稱為新園鄉。

1949年,當時崁頂方面之地方人士,因鑑及地理環境等因素,要求劃分新園鄉為新園、崁頂二鄉。1950年劃分設立崁頂鄉,原新園鄉僅存現在所轄之瓦磘、仙吉、田洋、港墘、內庄、新東、新園、港西、五房、烏龍、興龍、中洲、南龍、鹽埔、共和等十五村。